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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会计培训班讲预收账款所得税处理

来源:苏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    时间:2018/9/8 16:46:33

  预收账款所得税处理,以下是有苏州会计培训班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  (1)期中:

  当期预收账款部分按照计算公式计算当期缴纳所得税。

  计算当期所得税的公式为:

  {【当期预收账款 × 适用计税毛利率 -对应计提缴纳的税金及附加、土地增值税 -(当期结转收入的预收账款×适用计税毛利率 - 对应计提缴纳的税金及附加、土地增值税)】+本年利润-以前年度亏损}*25%

  会计分录如下:

  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所得税

  贷:银行存款

  提示:

  营改增后,如果城建税、附加、土地增值税计入当期损益,则扣除税金为零。

  以前年度亏损仅指可以弥补的5年之内的亏损。

  (2)期末

  年终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已上缴的所得税从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所得税”科目转入“递延所得税资产——预售房预缴所得税”科目。

  会计分录如下;

  借:递延所得税资产——预售房预缴所得税

  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所得税

  二、确认收入之后的处理

  综合验收、竣工决算之后,确认收入的同时按规定结转成本。将原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:

  借:所得税费用(根据“所得税费用=应交所得税+递延所得税”倒挤得出所得税费用的金额)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所得税(本年利润弥补亏损,调增、调减之后的金额计算的企业所得税,也就是按照税法的口径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金额)递延所得税资产——预售房预缴所得税(预收账款结转收入对应结转的所得税金额)提示:以上分录假设在一个开发周期内,“先亏后盈”。

  以上就是为大家预收账款所得税处理,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苏州会计培训学校http://5173.peixun360.com/,预约0元试听课程,咨询电话:400-0088-272 QQ咨询:1906818709 微信号:kuaiji9998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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